最高法院在 Cox Communications 與主要唱片公司之間的漫長版權爭議中作出了裁決,判定這家有線電視及網絡服務提供商不對非法下載音樂負責,根據《美聯社》的報導,該裁決為一致通過。裁決中表示,Cox “既沒有誘導用戶侵權,也沒有提供針對侵權的服務。” 由 Sony Music 主導的幾家唱片公司於 2018 年起訴 Cox,指控該公司允許 60,000 名網絡用戶非法下載超過 10,000 首受版權保護的歌曲。2019 年,陪審團裁定 Cox 需對盜版負責,並賠償 Sony $1 億美元(約 HK$780 億)。
欲了解完整報導,請瀏覽 The Ver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