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腦節」展位安排  公平公開  絕無徇私

電腦節的展位分配製度是經由區議會專責小組多番討論後製訂的,公開組別均以抽籤形式配位,在政府部門和區議員的公正監察下公平公開予業界競投。「香港電腦節」原為振興本土經濟項目,自舉行以來皆以量入為出的市場模式運作,政府從無撥款支付大會商業活動,展覽業界一直沿用計分制來釐定參展資歷的指標,純粹為確保展覽得以順利舉行。展位收費給商會會員及深水步商戶優惠,乃基於商會及深水步投入資源較多而作出的鼓勵,展位收費仍低於市場價格,實屬合理的價錢。

展覽攤位一律不得轉讓及外判  不干預合格產品經營運作

根據「香港電腦節」的參展條例規定攤位不得轉讓。IT 攤位必須售賣與I.T.有關的貨品和屬於正版正貨。而至於攤位的產品種類、價格、銷售形式,商界運作模式等,大會尊重業界並不干預其自由運作。

培訓中心邀請商會辦電腦潮代專才就業計劃 支援業界造福社會

商會會員培訓中心自03年起辦展翅課程,2008 年底發起夥同香港電腦商會並邀請工聯會合作,嘗試向勞工及福利局社會資源共享基金之新紮創奇職項目 (CIIF)申請基金以舉辦電腦潮代計劃為業界發展人才,協助離校青少年加入電腦界,以解決業界招聘困難的問題。其後獲批上限50萬之款項作為支持該計劃的啟動基金,商會亦須投放資源以推行該計劃,並開設獨立銀行帳戶支出費用須先預付其後再申請發還,撥款主要用作聘請2名全職職員及1名兼職員工之薪酬及餘下小部份為計劃宣傳費用。並不存在<東周刊>惡意抨擊所謂電腦商會無諗過招標明益培訓中心,亦從沒有發生過所謂私人培訓機構希望與電腦商會合作被拒而不得要領等事實 。商會會員培訓中心於2002年加入商會為會員,為商會提供之培訓皆為義務性質,電腦商會至今從未就培訓項目支付過一分一毫予該中心。

香港電腦商會乃商會組織 秘書處工作為服務會員

香港電腦商會乃以商會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並非NGO或慈善團體,按章規定所有會董不會擁有股份及圖取利潤,其服務於商會皆為義務性質,在商業條例下運作商會亦須聘用員工、繳付租金和課稅等等,購入會址作秘書處供會員及員工使用,激勵員工進行海外培訓及旅行活動、為會員舉辦考察團等均為一般機構在運作上有需要的正常商業行為,營運費用是屬於商會的款項,並不存在需要投票及諮詢的理據,亦並非<東周刊>刻意誤導指涉嫌公費旅行,費用絕非公帑。眾所週知,每年在維園辦的歷史悠久的大型展銷會都是由商會所辦,什麼道理要針對電腦商會有會址就不應辦電腦節?

電腦節製造購買氣氛市民歡迎  經濟差租金貴結業主因

香港電腦商會舉辦的電腦節攤位招商反應非常熱烈,旺丁旺財,參展商來自全港各區業界人士,據媒體報導香港電腦節08幫助了不少參展商過度金融海嘯不至結業,當時備受社論讚賞,並獲廣泛市民歡迎。
眾所週知,香港的租金和人工是營商者面對的兩大成本,電腦零售業毛利低迷,深水埗的傳統電腦商場中,一間小至百餘尺的商舖租金已近4萬元,大大增加了商戶的營商壓力,實屬令業界經營困難的原因之首。

多番誤導蓄意誹謗已構成聲譽受損  交由律師處理進行法律追究

「香港電腦節」過往七屆共吸引超過二百二十多萬人次到訪,而剛剛結束的第八屆「香港電腦節2009-資訊科技大匯展」的總入場人次更接近50萬,為參展商帶來2.45億營業額。我們悉心打造「香港電腦節」的品牌,一直以來辛苦經營才建立到良好形象的和公信力,為業界支持及香港市民的信任。對於種種不盡不實的報導已構成誹謗,嚴重侵犯和損害香港電腦商會及各會董的聲譽,本會已交由律師處理定必追究到底。

作者: Reporter